Tuesday, December 19, 2006

警察

刚看完了一部N年前的旧片《杀破狼》,讲述的是警察如何与黑势力决斗的故事。再联想起前阵子看过的《黑社会》1和2,突然感觉到很灰。原来这个社会秩序的维持,竟然是靠警匪“合作”得来的。黑社会竟然也那么组织化,由选举系统,和管理大企业没什么两样。而最经典的是《黑》1里头警官对黑社会“长老”们说的那句话:“我不管你们谁做大佬,我要的是秩序。如果让我知道由谁搞事,我把你们统统捉回警局!你们每个人的犯罪记录我都有了,只要你们不闹事,大家一起找吃!”天啊,原来社会秩序是这样妥协而来的。

去年参加全辩有打过这个辩题,对警察这个合法的暴力团体也有过一些研究,这才发现原来大马警队的问题有多严重。《大马皇家报告书》里的百项建议做足了,也未必能够拯救这个警队。我的朋友更遇到一个荒谬的事:同街的屋子进贼了,邻居拨电话向警方求救,警察竟然在知道匪徒有带枪后故意姗姗来迟,还义正词严地说,我们答应的是15分钟之内到达,只要没有超时就算尽责了。

社会的秩序越来越乱,抢劫案、强奸案、绑架案越来越多,手法更是越来越残忍,但身为维护法纪的警察竟然那样贪生怕死,我们找谁来保护呢?话说回头,又由谁愿意当警察呢?再好男不当兵的思维模式下,我想要找个好警察都难了,所以也别太过“苛求”我们的警察了,因为他也不过是糊口饭吃而已,cari makan saje…..

1 comment:

.亮 said...

在警界,你要廉洁你要有表现立刻会被同济排挤边缘化(这个词最近很红).要找吃?一起同流合污吧.